1. 首页
  2. 人事任免
  3. 正文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董毅同志辞去玉溪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董毅同志辞去玉溪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3年5月19日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董毅本人申请辞去玉溪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董毅辞去玉溪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网上读报

扫一扫下载玉溪+新闻客户端

扫一扫关注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下载学习强国客户端

扫一扫关注玉溪日报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玉溪日报微博

扫一扫关注玉溪网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