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水资源 防治水污染 改善水环境 修复水生态
红塔区努力绘就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新画卷
发布时间:2023-06-01来源:玉溪日报

今年以来,红塔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狠抓任务落实,扎实开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工作,持续推进河长制“有名”向“有实”转变。

红塔区建立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制体系,设立区级河长34名、区级直属联系部门34个、乡(街道)级河长45名、村(社区)级河长75名。今年以来,三级河长积极使用“云南河长”App,认真开展巡河工作。截至5月29日,三级河长共巡河971次,其中区级河长巡河53次、乡(街道)级河长巡河229次、村(社区)级河长巡河689次。同时,红塔区着力健全河长制工作制度,完善“河长制+检察院”机制,为河长制工作开展提供司法保障;建立“河长制+警长”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涉及河道的水事违法行为及处理各类侵占河道等民事纠纷;制定河长制工作考核激励方案,在全区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聚焦各河(库、渠)水域脏、岸线乱、管理差等问题,红塔区高标准推进“党建+河(湖)长制”河长清河清漂行动。截至5月29日,全区共计清淤(保洁)大小河道沟渠211条(段),发动人员9099人次,出动车船211台次,投入资金42.75万元,清除岸上岸下垃圾污物淤泥等2117.65吨。同时,为有效防治水污染,深入推进河(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红塔区压实“清四乱”属地责任,深入开展河(库)“清四乱”自查自纠,并加强河(库)“清四乱”监督检查,坚决确保河(库)“清四乱”问题整改到位。目前,排查发现的4个“四乱”问题全部销号,排查工作常态化开展。

河长制工作离不开群众参与。红塔区多措并举强化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全区累计发出区级简讯14期,并利用手机、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爱河护河意识,提高群众参与河长制的积极性、主动性。(记者  郑诗)


编辑:刘玉霞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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