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2 11:17来源:通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通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驾驶人交通违法被通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车辆,现已超过凭证有效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到通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将强制报废或上缴财政部门(车辆清单请登录玉溪网“政府公告”板块查询,网址:http://www.yuxinet.cn)。
特此通告
通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6月2日
通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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