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罗梅
今年4月27日,玉溪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10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出“清廉云南”建设玉溪行动的动员令。各县(市、区)委书记主持召开常委会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在主流媒体谈打算,强化“第一方阵”意识,以最严肃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抓好落实。
会议的密集召开、“一把手”的公开表态,是“清廉云南”建设在玉溪迭代升级、上下“廉”动推进的真实写照。
玉溪市委高度重视“清廉云南”建设在玉溪的贯彻落实,用“五个一”破题开局,把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部门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起来,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在玉溪走深走实。据介绍,“五个一”就是一个专项行动任务,有一位市级领导牵头,有一个工作专班推进,有一次双月调度,有一次季度分析,有一个质效评估。通过攥指成拳,着力构建全主体覆盖、全流程监管、全闭环管理的有序推进模式。
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中,成立以市委常委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财政资金整治等6个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协作方式。市财政局牵头主抓,积极构建“方案+月调度+双审核”整治体系,聚焦虚假编制预算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迟拨、滞留、占用财政资金等6类关键问题,明确目标要求、工作举措、评估标准,将监管延伸至“最后一米”。同时,立足完善财政资金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全面分析廉政风险点,制定12张表格对具体子要素归类,确保随时掌握行动进展,及时解决整改堵点和难点。
为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成立“清廉云南”建设“10个专项行动”专班,实行过程管理、常态督办,强化保障指导。派出6个督导组,采取调研监督和“三必谈”的方式开展一线督导,既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又及时纠正政治偏差、思想偏差和工作偏差。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10个专项行动”的质效评估工作指引》,设置具象化、可操作性强的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单项评估和综合评估,将结果纳入“双考核”范畴,做到责任量化、进度衡量、质效考评。
“我们坚持与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谈,与各行动牵头的分管领导谈,与具体负责实施的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谈,确保谈出战斗力、谈出好作风、谈出新成效。”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督促16家主责部门围绕11个民生领域查找突出问题66个,制定整治措施63条。
通过强化横向协作和纵向压力传导,四责协同加快绘好“清廉云南”建设玉溪“版图”。截至目前,“清廉云南”建设“10个专项行动”共发现一般性问题489个、问题线索412件,问责3个党组织12人,立案83件83人,党纪政务处分60人,批评教育等处理92人。
“在深入实践中,我们将继续立足职能职责,更好发挥协调推动作用,打好线索排查、下沉监督、通报曝光、建章立制‘组合拳’,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以清促治赋能高质量发展。”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刘玉霞 审核: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