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要法律依据是2019年1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共五章48条,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重点内容包括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生态文明、教育振兴、民生保障、法治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创新、理论研究、民族关系和谐等。 (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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