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吏故事】罗凤彩:当官不为利 教子有矩法
发布时间:2023-07-12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为官是重义忘利还是唯利是图,是遵纪守法还是以权谋私,自古以来就是为官者面临的选择。有的人官居要职却能清廉一生;有的人一沾官位就贪得无厌。最终,清廉者为后人传颂,贪赃者遭后人唾弃。石屏历史上有一位当官不谋利,教子有矩法的高官罗凤彩,值得后人称颂。

罗凤彩,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生于石屏,字苞仪,号竹园,别号桐冈。罗凤彩年仅9岁时其父就去世了。其母郑氏知书达理,尽管“母子茕茕,家徒四壁”(民国《石屏县志》),还是苦心操持家务,供罗凤彩读书。“每至凄风苦雨,孤帷萧條,犹闻机声札札,青灯课读。而罗生诵声琅琅也。”母亲边纺织边陪儿子读书,流泪对儿子说:“汝父平生辛苦,赍志九泉,将于儿乎。是望儿必勉之。”“罗生亦泣而识之。”(民国《石屏县志》)罗凤彩从小非常懂事,知道父亲怀着理想抱负遗憾去世,母亲唯一的希望寄于自己,于是更加刻苦用功读书,学业大有长进。

雍正癸卯(1723年)科罗凤彩考中举人,同年又连捷进士。其母“悲喜交集曰:吾差可告无过于先人矣,计偕入都,复以先人未竟之志”。儿子成功考取进士,母亲高兴之余一再告诫儿子要认真干事,管理经济事务必须勤慎廉洁,对得起先辈,对得起朝廷百姓。后来,罗凤彩到广西任刑部广西主事,母亲对其要求更严。民国《石屏县志》中记载:“太君万里贻书,以甫当释褐。即莅西曹重地,一出一入,所系非轻。必勤慎,居官庶以报皇上者。不替先人旧德,绝不及家务。”罗凤彩牢记母亲教诲,在广西主事任上,奉公守法,不替自己谋私,更不借前辈德高而为自己的亲朋谋利,深受广西官民好评。

不久,罗凤彩调任四川司员外郎。在四川清正廉洁,颇有政声。戊申年(1728年)授广东道监察御史,并兼办刑部事务。罗凤彩秉公执法,正大光明,稽查镶黄旗汉军的亏空,惩办违法者。查旧太仓,抵住多方干扰,实心办理,彻底查清积弊。“查赈畿北,弊绝风清”(民国《石屏县志》)。因他公正廉明,作风踏实,奉旨嘉奖晋升一级。己酉年(1729年)巡视中城,钦命查赈直隶、宣化等处灾民,捐廉俸抚恤受灾百姓,使灾民没有一人死伤。

己酉年(1729年)到庚申年(1740年),罗凤彩又先后在山东奉敕视学,在天津巡查水惠灾区,稽查抵通粮船事,巡查淮安漕务等要事。所到之处皆以清廉闻名,而且不讲排场打扰地方官民,“所至清操皎如咸集,而人不扰以内艰”(民国《石屏县志》)。

当时,罗凤彩的同仁非常尊敬他的为人,都想跟他亲近,但他不喜奉迎之事,是非分得很清楚,绝不染不正之风。礼部有一同仁为父亲治丧,因为敬慕罗凤彩的声誉,百般邀请罗凤彩出席其操办的盛大的馈筵,以为光宠。罗凤彩坚决不去。不到一个月京城有一富豪治丧,大宴宾客,达官贵人很多前去赴宴,罗凤彩仍拒之不去。结果此次豪宴被御史查办,所劾职落任者无数。人们纷纷称赞罗凤彩的人品和先见之明。

由于罗凤彩的政绩突出,加之清明廉洁,由太常少卿升通政司副使,晋升宗人府丞。罗凤彩为官20余年,其母时时教诲他为官不要为利,母亲年高还嘱托罗凤彩“一切附官附身之物,皆亲为斟酌。犹以争公务为重,奉含饭为轻,教子忠贞而忘私忘家”(民国《石屏县志》)。罗凤彩也是这样做人为官的。罗凤彩的儿子罗元琦,孙子罗庆恩、罗湛恩、罗会恩、罗荫恩、罗勤恩皆尊崇家教,守法中矩,皆有惠政名声。

民国《石屏县志》评价罗凤彩:“公威重静默,清俭恪勤。服官二十纪,不假声援,亦不立崖岸。生平义利之辨最严,一介必慎,所取里居不事干谒。与人宽厚谦和,不伐不矜,夙敦朴索。归田后益崇恬淡,人世纷华及一切荣名虚誉,视等浮云。教子孙有矩法。”论曰:“公官给谏,余于稠人中见其端表厚重,落落寡合心仪。其为人徐察,其立身行谊持守极清严,而居心平恕不为崖异崭绝之行。每历一官,必举其职。”(石纪轩)

编辑:刘玉霞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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