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之美,始于文明。仲夏时节,走进通海县四街镇者湾村,映入眼帘的是宽敞整洁的乡间道路、欣欣向荣的花草树木、面带笑容友善热情的村民。
“我们村变化这么大,环境这么好,村规民约起了很大的作用,我们都干劲十足。”村民普荣云连连称赞。
据悉,2006年,者湾村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列入全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成为云南省唯一的“书画之乡”。多年来,者湾村坚持以文化立村,靠文化育人,以文化凝聚群众,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村规民约,培育乡村文明新风,用文明之花扮靓美丽乡村,为持续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和精神推动力。
据村党总支书记张双全介绍,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提升村民文明素养,将遵纪守法、人居环境、勤俭节约、尊老爱幼等内容陆续编入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围绕遵守村规民约情况,每年开展“红黑榜”“好媳妇儿”“好婆婆”等评选活动,激励大家涵养好家风,培养乡风文明新风尚。
“在村规民约的倡导下,我们村家家比卫生、户户比勤俭、人人比孝敬,群众的精神面貌持续改善,先后获得了‘云南省人口文化大院’‘云南省文明村’‘百千万文化工程示范点’等荣誉。”张双全说道。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村“两委”到各村民小组进行走访调研,不断对村规民约进行适时修改完善,确保其具有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解决村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村规民约从虚到实、从宣传到落地再到生效,成为推进基层治理的重要一环。
“自从村规民约制定实施后,我们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村民自治意识和配合工作的主动性都显著增强。”张双全说,以前,不少人家好面子比排场,婚丧嫁娶、生日满月铺张浪费现象多,现在有了村规民约后,大操大办的情况没有了,民风更加淳朴了。
一条条村规民约不仅写在纸上,更融进了村民的心里,村规民约“约”出和美乡村新风尚。如今的者湾村环境优美、产业兴旺、治理有效,一幅和美乡村的崭新画卷正徐徐展开。(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曾梦琪)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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