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玉溪法院系统有这样一群人,曾经,他们投身绿色军营,一身戎装绽放热血青春。此后,他们挥别军营,毅然选择加入了法院这一大集体,成为司法事业奋斗中的一员。无论是担任审判长、法官,还是担任书记员、执行警察,他们都在守护社会安定、践行法治理念上默默奉献着自己的汗水和青春。近日,记者走访了这一群体,让我们一起聆听他们的故事。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锁治文:
执着坚守铸警魂
锁治文,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二级警长,1997年退伍后进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从业26年来,锁治文一直奋战在司法警察第一线,2001年派驻至执行局,参与执行工作。在工作岗位上,锁治文维护公平正义,坚守法律信仰,逐步成长为成熟、干练的司法警察、执行干警。
认真踏实学习 高质量完成警务保障工作
作为一名非法律科班出身的退役军人,一名共产党员,锁治文不忘初心使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勇于担当作为,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跟不熟悉的工作死磕。在工作实践中,他积极参加各种集训,认真学习钻研法律业务知识,切实提升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锁治文将在部队上养成的优良作风带到了新的工作岗位上,他努力学习各类警用器械的使用方法,提高警务技能,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圆满完成各项押解、值庭、安保维稳等任务。
1999年,锁治文参与从元江县押解一名重刑犯到新平县执行的任务。押解途中,犯人因双手被长时间反铐于后背,导致手部血液循环不畅、脸色反常,锁治文察觉了这一危急情况后,立即汇报并及时进行了妥善处理。锁治文深知法警工作随时充满了风险和挑战,特别在应急处理过程中,如果对方趁机反抗逃跑或出现自伤、自杀等其他状况,后果不堪设想。所以,锁治文在警务保障中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及时发现并报告情况,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的要求,规范实施每一次警务保障任务,确保每一次出警安全无事故。
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锁治文连续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2021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执行系统先进个人。
维护司法权威 从点滴处践行司法为民
2001年,锁治文被派驻至执行局,同时身兼司法警察和法院执行工作,接受法警大队和执行局共同管理。
在派驻执行局工作的二十多年时间里,锁治文共参与办理执行案件上千件,以实际行动守护公平正义。
执行工作是最艰难、最繁重的一项任务,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个环节。锁治文从“零”开始,兢兢业业、认真细致学习执行工作业务知识,做好每一个执行环节工作。二十多年来,他总是冲锋在执行工作第一线,从“执行小白”成长为精通业务的“锁大哥”。工作中,他始终秉承“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的工作态度,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引导当事人从不同角度换位思考,尽量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2017年,锁治文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时,由于此案属执行不能案件,依法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在案件终本后,锁治文一直持续跟踪关注被执行人的相关情况,督促被执行人想办法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也将被执行人的现状情况及时反馈申请执行人。经长期跟踪和多方工作,成功促成一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9年,随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孙某某案震惊全国。判决生效后,锁治文接手孙某某等13名被告人涉黑一案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任务。该案社会关注度较大,案件涉及被执行人多,需追缴和处置的财产也多,涉案财产情况复杂。为加快执行进度,锁治文和同事克服疫情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奔赴多地协调财产移送及财产查控处置等事宜,同时积极与相关权利人进行沟通释明。通过一年零九个月的不懈努力,该系列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共执行上缴国库罚没款3000万余元。孙某某涉黑系列案件涉财产部分的顺利执结,成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财清底”“打财断血”的成果之一,也是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成立以来受理执行的影响较大、各方关注较多的案件,该系列案件的成功执结,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肯定。
在派驻执行局工作的二十多年时间里,锁治文共参与办理执行案件上千件,执行标的上亿元。他凭借着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兢兢业业的工作精神、公正司法的工作态度、顽强过硬的工作作风受到了领导同事及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严守廉洁底线 守护公平正义
执行工作是一项直面利益、矛盾较尖锐、风险较高的工作。一方面与钱、财、物打交道较多,与律师、当事人、中介机构人员接触也较多,办案时间跨度长,工作弹性大,手中权力大,随时可能发生利益输送。如果工作中不能坚守初心,抵不住诱惑,一旦放松警惕和对自己的要求,则可能违反工作纪律,甚至违法。另一方面,因涉执行方面,部分执行的依据不明确具体,自由裁量较大,稍有不慎就显失公平,损害当事人权益。
在执行局工作的二十多年时间里,锁治文始终坚持廉洁自律,公正、规范、高效办理每一起案件。不管是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他都能较好保持与当事人、律师、中介机构人员的社交距离,果断拒绝利害关系人的吃请,保持良好的司法工作者形象。工作至今,没有任何当事人反映其有吃拿卡要和不廉洁问题。在生活上,他为人谦让、待人真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
岁月有痕,誓言无声。从军营到法院、从军人到司法警察,改变的是着装颜色,不变的是铮铮誓言。多年来,锁治文坚守着对事业的热爱,用行动深刻诠释着那份不变的为民情怀,他将心底的那份真情融入到日常工作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用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闪光足迹。
红塔区人民法院法官段杨春:
从法警到法官的“华丽转身”
段杨春是一名退役军人,也是红塔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自2001年到红塔区人民法院工作以来,他始终坚持和发扬部队不怕苦、不怕累、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一干就是22年。
从法警到法官
2000年10月,段杨春服役期满退伍,经过公开招考次年被红塔区人民法院录用成为一名司法警察。在担任法警工作期间,他坚持学习,刻苦训练,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强化身体素质,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抽调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参与警务技能考核,在多年履行法院安保及维护庭审安全工作中,从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历经二十多年的工作磨砺,如今的段杨春已经成长为一名法律业务过硬、审判经验丰富的骨干法官。
工作之余,段杨春从不放松学习,凭借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2008年,他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2013年4月,被任命为审判员;2015年,参加法官遴选考试成绩合格,成为一名入额法官,并调整到民事审判庭工作。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他一如既往、兢兢业业,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仔细对待自己承办的每一起案件。
用心办案化解离婚纠纷
离婚案件一直是民事纠纷案件办理的重点和难点,判决结果不但决定男女双方婚姻关系的存亡,还常常会牵涉到双方家庭和亲属,处理不好甚至会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有这样一起案件,普某因自己的丈夫王某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对家庭缺乏责任感,无奈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段杨春接手该案件后,及时接待了普某和王某,并认真听取双方陈述。原来该案系因王某未找到合适的工作,遭普某父母责骂,王某心生怨气,索性闲散在家且对家庭不管不顾,导致普某产生离婚的想法。
了解到该案症结后,段杨春先后三次到王某家给其做思想工作,向王某说明勤劳致富、勤俭持家的道理。经过段杨春的奔波和劝诫,王某当即表示会尽快找到工作改变现状。同时,段杨春又找到普某的父母,对其讲明亲友有困难应当相互扶持的道理。经过疏导,普某父母也意识到自己的言行过激,表示今后一定团结好家人。原告普某见丈夫决心改过,与父母的关系得到缓解,当即要求撤回起诉。
“段法官不但挽救了我们的婚姻,而且还挽救了我们的家庭。”该案办结后,王某、普某表示。
创新举措缓解人案矛盾
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民事纠纷,段杨春认真接待每位当事人并做好调解工作,经他承办的民事案件不但调解率高,而且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也高。近三年来,段杨春平均每年承办各类民事案件在300件,所承办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也一直名列前茅。
工作中,段杨春还注重调查研究民事审判工作的方式方法,其在红塔区人民法院率先使用令状式裁判文书的写作方法,并积极参与民事案件要素式审理、调解的研究,探寻有效工作路径,为缓解法院人案矛盾突出作出了积极努力。
段杨春退伍后便扎根基层法院,曾先后在法警队、执行局、民事审判庭工作。他作为一名退役军人,始终牢记司法为民,把部队吃苦耐劳、坚定不移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工作中发扬光大。历经二十多年的基层工作磨砺,如今的段杨春已经成长为一名法律业务过硬、审判经验丰富的骨干法官,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退伍不褪色的军人本质。
华宁县人民法院法官张永进:
坚守为民初心 捍卫正义公平
张永进1995年11月退伍后到华宁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华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兼刑事审判庭庭长。2019年,张永进荣立个人三等功;2022年,荣获全市“百名政法之星”称号,并多次获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称号。
公正执法 做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张永进是退役军人,也是华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名法官。
工作以来,张永进承办了大批案情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承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件30人、恶势力犯罪案件3件9人,案件审理过程中,他严格执行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和程序公正的法律原则和相关制度,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深入研究,确保涉黑恶案件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在办理谢某某等17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中,因该案社会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高,且时间紧、任务重,张永进加班加点,认真查阅卷宗,审查分析在案证据,及时与公诉机关进行沟通,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及犯罪性质,使该案顺利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倾心为民 审慎细致办铁案
对于每个案件,张永进始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作为一名党员,张永进深知只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因此,在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的同时,对于每起案件,他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他在庭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案件办成铁案。
工作中,张永进严格执行政法干警“十条禁令”和“三个规定”,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秉公执法,维护法律尊严。办案中,遇到有亲朋好友打招呼、说情,他都耐心解释。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他执着坚守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顾全大局 力求最佳社会效果
在政治上,张永进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严格要求自己。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他不是就案办案,而是争取案结事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庭上的他严肃公正,但铁面无私的外表之下也有着一颗温暖的心。在办理何某某等3人故意毁坏财物罪暨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中,为防止“审理一案,两家结怨”的局面出现,他多次实地勘验现场,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把握被告人实施伤害行为的主观恶性程度,让被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得到赔偿,促使被告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尽量化解双方的矛盾。最终,双方当事人明白了“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达成了一致意见,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峨山县人民法院书记员李凤萍:
恪尽职守 服务审判
李凤萍毕业于昆明学院,于2009年12月参军入伍,退伍后于2015年到峨山县人民法院工作。8年来,李凤萍先后在民二庭、综合审判庭担任书记员,累计参与记录处理案件1239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法律的权威、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
尽责有为 小角色担大任
两年的军旅生涯,使李凤萍养成了努力学习、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好品格,且始终保持着军人的优良品质。
退伍后,李凤萍进入峨山县人民法院工作,她所在的岗位案子多、节奏快,有些案件庭审时间会很久,需要记录四五十页,这对书记员的速录能力就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全新的领域,她从“零”开始,全面熟悉书记员岗位职责,不断提升速录和归纳总结能力,规范卷宗整理及装订,全力配合法官做好各项工作。
8年来,李凤萍累计参与案件处理1239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
“在外人看来,书记员的岗位可能很轻松或是不太重要,但书记员承担着审判执行的辅助性工作,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李凤萍告诉记者,书记员的工作很琐碎,从领取案件到联系当事人、查验现场、排期开庭、庭审记录、整理卷宗、归档等,都有书记员忙碌的身影。
8年来,李凤萍累计参与记录处理案件1239件,经她处理的案件从未出现过疏漏。由于表现突出,李凤萍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书记员;2019年,获全市法院书记员技能竞赛第二名;2021年,获全市法院书记员技能竞赛第一名、全省书记员技能竞赛个人三等奖。
笃学不倦 练就过硬本领
一名优秀的书记员,不仅要准确而快速地记录,还要增强学习主动性,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多年来,李凤萍始终坚持把政治学习放在首位,除了政治学习外,基本的法律法规也烂熟于心。
“李凤萍退伍不褪色,对党忠诚,勤思善学,能力过硬,在工作岗位上取得傲人的业绩,是青年干警的楷模。我为她奋斗不止、永不服输的人格魅力点赞。”这是峨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柏为良对她的评价。李凤萍也表示,她将永葆军人本色,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勤奋敬业、多学多问,做一名合格的书记员,当好一名合格的审判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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