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纪委区监委“督纠查”让“小金库”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2023-08-23来源:玉溪日报
自“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开展以来,红塔区纪委区监委把财政资金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任务,紧盯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对违规套取、截留专项资金、国有资产收益应缴未缴、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小金库”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和强力整治,从源头上切断“小金库”的资金链、腐败链。
区纪委区监委以问题为导向,延伸监督触角,强化精准监督,主动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根据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的有关要求,整合财政、审计监督力量,通过查阅台账记录、核对账本、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全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敦促驻在单位签订《“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填写《“小金库”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深入自检自查。此外,区财政局还与预算单位开户银行联动配合,对“零报告”或“不报告”的单位,调取银行信息进行核实,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直查快办。
在财政资金管理监督中,全区共完成266个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清理排查,对10件设立或变相设立“小金库”类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党纪处分9人、政务处分2人,责令退赔“小金库”资金350余万元。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弊端和漏洞,区纪委区监委坚持“重点查”“当下改”和“长久立”一体推进,向案发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要求与时限;督促职能部门制定完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7项制度,组建“小金库”专项审计人才库;在全区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促治警示教育大会,对1起涉及“小金库”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并作案例分析,形成强大震慑。(通讯员 向云飞 徐莹)
编辑:刘玉霞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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