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启动。据悉,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每月1日至25日)为集中征收期。
按照国家、省规定标准,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年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每月1日至25日)为集中征收期,集中办理期个人缴费标准为普通城乡居民380元,稳定脱贫人口290元,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200元。特殊困难群体资助按相关政策规定,由医保、卫健、退役军人等对应职能部门进行补助。集中征收期结束以后,每月1日至25日只征收新生儿、脱贫人口等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本年度费用。
据悉,2023年9月前医保系统中正常参保人员,无需进行2023年集中参保登记,可直接缴费。新参保或续保人员可凭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其中一种证件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村)居(村)委会、村卫生室、银行等医保代办网点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或者通过“云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云南专区)、云南省医疗保障个人网厅(网址:https://ggfw.ynylbz.cn)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缴费共有四种方式,通过“一部手机办税费”(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云南税务APP)进行缴费;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APP”进行缴费;通过两家合作银行进行缴费,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农商行)提供手机银行、POS、网银、智能柜员机、自助设备及柜面等渠道,中国农业银行提供微银行、掌上银行、惠农通POS、网点柜面等渠道;到参保地税务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税局窗口现金缴纳。(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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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黄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