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通海县纪委县监委联合公安等部门,出台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一信双查”联动机制,畅通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和办理结果反馈等渠道,规范诬告陷害行为认定、线索移送、案件调查等工作流程,旗帜鲜明释放“让诬告者付出代价、让错告者受到教育”的强烈信号。
加强源头分析研判。把握换届选举、人事调整、评先评优等关键时间节点,建立源头联动分析研判机制,结合检举控告背景和内容、检举控告人利益诉求、被检举控告人一贯表现等方面,进行分析甄别和综合研判,加强对主观故意陷害他人与认知偏差、情况了解不清等情况分析,为准确界定和处理错告、诬告行为打好基础。
严格缜密核查问题。采取“1+1+N”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由纪检监察室与纪检监察组或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组成联合调查组,上下联动缜密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为做好错告查处提供组织保障;召集信访室、承办部门联合协商,准确甄别错告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联系领导审核同意后进行错告处理。截至目前,全县共对3名错告的举报人予以提醒教育,并结合典型案例普纪普法。
联查联处“乱告状”行为。由信访、案管、案审及审查调查部门对核查处理全过程进行“体检式”审核把关,提出诬告陷害查处建议,报县纪委县监委专题会议审议。加强与信访、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拓宽涉嫌诬告陷害线索来源渠道。对涉嫌诬告陷害的举报人为非监督对象的,积极争取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搭建查处打击“快车道”。今年以来,全县立案查办涉嫌诬告陷害案件1件。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规范澄清范围、内容、方式、审批备案流程和各部门权责,依规依纪依法启动澄清正名工作。严把拟澄清对象入口关、澄清对象筛查关、澄清工作方案关等“三关”,量身定制澄清范围和方式,积极稳妥开展澄清正名。今年以来,先后为7名干部和1个单位澄清正名。(通讯员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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