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美建设我们不能隔岸观火
发布时间:2023-09-25来源:玉溪网

□  赵应昆

 

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云南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推进绿美云南建设要求之际,玉溪市开展以“美丽中国•绿美玉溪大家谈”活动,是正当其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绿美建设中,仍有一种现象不容小觑,如有的人一边对环境污染深恶痛绝,一边又在日常生活中污染环境;一边期待政府大力整治环境污染,一边又觉得自己与绿美建设无关,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看客心态,实在令人堪忧,这不禁让我想起一个隔岸观火的典故。

“隔岸观火”用来比喻对别人的急难不加救助,而采取看热闹的态度。在绿美建设中却有较强的现实写照。当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生活在其中的每个人都无法“独善其身”,因为我们既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不也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吗?呵护绿水青山,容不得隔岸观火,希望享受绿水青山带来的好处,却又有意无意在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归根结底还是责任意识缺位。如果绿美建设只是一场政府的独角戏,那么就会出现了政府“一头热”的尴尬局面,绿美建设重在每个人的添砖加瓦。

绿美建设屡屡出现隔岸观火,根源在于看客心理作怪。看客袖手旁观,没有上场意识,缺失责任担当,结果是自己不战自败。要摒弃看客心态,当务之急还得深植绿色理念,积极提升自我绿色素养。科技的发展、相关设施的完善,让绿色生活变得更便利、更易实现,助力我们践行绿色理念。就个人而言,深植绿色理念就要不断增强生态意识和节能意识,把生态理念贯穿于日常生活中,同时,还要言传身教地让子女们在潜移默化中植根绿色观,涵养良好的生态文明素质。当然,对管理者来说,要有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如果一昧地追逐经济效益和政绩观,生态环境保护只能靠边站。

拒绝隔岸观火,要有更多的绿色发展推动者,公众参与,本身就是我国环保法规定的一条重要原则。现实生活中,如果放弃这项权利,未履行这项义务,最终对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就见怪不怪。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千家万户,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当发现有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时,要勇敢地站出来举报,给予严厉打击,决不能隔岸观火坐以待毙。绿美建设人人有责,也人人可为,我们可以做好自带购物袋、垃圾分类投放、节约用水用电等小事,深入践行无纸化办公、光盘行动、绿色出行、废物利用等行动,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成为人们共建美丽家园的自觉行动。

非知之难,行之惟难;非行之难,终之斯难。说到底,践行绿色低碳、守护生态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是利国利民应有之义。绿美建设不能因小而不为,随手扔掉塑料袋,汇聚起来也是环境难以承受的白色污染,随地吐痰,积累起来也是城市难以清除的环境疮疤。绿美建设永远在路上,自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就能汇聚起改善生态环境的全民之力。


编辑:王雪峰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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