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实施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巩固提升行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3-11-07来源:玉溪网

核心阅读:2022年以来,我市全面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巩固提升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达1287户、高企总量达196户;高企实现“三年倍增”和各县(市、区)全覆盖;每万户企业法人中高企数量达45户,位居全省第一。

2022年,全市全社会研发经费(错年统计)投入31.77亿元,较上年增长49.22%,研发经费投入强度1.26%,较上年提高0.35个百分点。

截至2023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建成市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型平台256个,累计建成29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和102个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依托科技创新型平台,累计带入专家和团队1430人次,开展科研合作243项,获得专利281项,开展技术培训3.87万人次、科技服务28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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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争取云南实验室在玉溪设立分支机构、科研基地和产业化基地,其中云南省特色林果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入列省级重点实验室。图为云南喵哆哩集团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自2022年1月玉溪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通过科技部评估转入巩固提升阶段后,全市大力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创新型平台提质增效行动、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行动、研发投入倍增行动和公民科学素养提升行动,全面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巩固提升工作,为全市破局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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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高企培育实现倍增,全市每万户企业法人中高企数量达45户,位居全省第一。

高企培育实现倍增

在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中,玉溪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列入综合考评体系,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高企工作机制,搭建政企沟通桥梁,构建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定期邀请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领导和相关部门专家对全市高企培育工作“把脉问诊”“开方送药”。坚持统筹高企培育工作,协同破解困难问题,推动重点培育、精心指导、跟踪服务等措施落地见效。

全市通过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后备名单企业―高企培育库企业―高企”梯次培育机制,持续开展政策进企业宣传活动,抓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认定,组建高企服务专家团队提供“一对一”辅导,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着力挖掘高企“潜力股”。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高新科负责人赵金秀介绍,2021年以来,全市培育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574户,培育高企126户。截至目前,全市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达1287户、高企总量达196户。全市高企实现“三年倍增”和各县(市、区)全覆盖。全市每万户企业法人中高企数量达45户,位居全省第一。

2022年,全市高企实现营业收入751亿元,同比增长23.3%。其中,营业收入过亿元的高企55户、过5亿元的高企19户、过10亿元的高企11户、过50亿元的高企4户。

平台建设提档升级

在实施创新型平台提质增效行动中,玉溪立足超前布局,提升创新型平台能级。结合云南实验室建设布局,推动企业参与云南疫苗实验室和云南贵金属实验室建设,积极争取云南实验室在玉溪设立分支机构、科研基地和产业化基地。同时,大力深化科技开放合作交流,推动企业与国内外大所大院建立创新合作机制,携手共建创新型平台。

随着云南贵金属实验室(易门)分中心、加热烟草卷烟芯材及辅材产业技术研究院、云南骨健康创新研究院和云南鼎能设计研究院的成立,以及云南省特色林果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入列省级重点实验室,有力推动玉溪科技创新型平台提档升级。

截至2023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建成市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型平台256个,其中省级以上平台68个;累计建成29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和102个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依托科技创新型平台,累计带入专家和团队1430人次,开展科研合作243项,获得专利281项,培养高级职称人才156名,开展技术培训3.87万人次、科技服务2836次。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农业科科长罗以正介绍,作为新型农业创新创业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截至目前,2个国家级和11个省级星创天地入驻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80余家,吸纳创新创业人员200余名,带动农户1.7万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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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中,玉溪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图为玉溪高新区九龙片区玉溪蓝晶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在实施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行动中,玉溪制定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创新创业团队引育专项实施细则、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人才引培政策,优化人才评价导向,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激发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

全市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加强重点学科领域高层次人才引培。玉溪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胡晓介绍,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培养国家创新创业人才和国家科技创业领军人才7名、云南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和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及培养对象47名、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304名。培育省级创新团队4个,柔性引进市级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5个,培养“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和预备项目团队5个。拓展国际科技合作,引入外国高端人才4名。

全市立足推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强化本土人才培养。11家“链主”企业开展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认定,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全市首家职称自主评审改革试点民营企业。罗以正介绍,“十四五”以来,通过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全市累计认定选派省级科技特派员773名,创办领办企业、合作社841个,推广新技术525项,建立示范基地308个。组建6个省级科技特派团,汇聚各级农科人才110名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共计引进新品种68个、推广新技术19项、建立示范基地23个、示范推广面积26870亩、培训2618人、带动农户1845户。

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在实施研发投入倍增行动中,玉溪立足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保障。将研发投入列入重要考核指标,制定出台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办法和实施研发经费投入提升行动。科技部门进行分类指导,强化政策宣传,推动企业从思想上提高创新发展认识,从业务上提升研发经费投入归集能力。

科技部门坚持开展上门服务,精准施策。通过常态化开展研发投入专项调研和联合统计,对企业开展“一对一”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做好项目管理、研发经费归集和统计工作。联合财政部门开展财政科技资金使用专项督查,加强资金监管。积极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对接联系,争取工作指导帮助。

玉溪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副所长仲薇薇介绍,2021年,全市全社会研发经费(错年统计)投入21.29亿元,全省排名第四,研发经费投入强度0.91%,全省排名第五。2022年,全市全社会研发经费(错年统计)投入31.77亿元,较上年增长49.22%,研发经费投入强度1.26%,较上年提高0.35个百分点。

全民科学素养提升

在推进公民科学素养提升行动中,玉溪立足抓好科普宣传,实施科普助力乡村振兴,强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公民科学素养。

组织开展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科普中国”App注册认证和科普资源传播、“三下乡”活动,在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开展活动,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院士专家“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小学科学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等活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营造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

2012年以来,全市围绕科普助力乡村振兴,组织实施各类科普惠民项目103个,涉及资金2548万元。在各县(市、区)广泛开展科普示范县、示范镇、示范社区、示范村建设活动,澄江市、新平县入列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元江县被列为省级科普示范县。

以主办和参与省、市科普讲解大赛为抓手,大力推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注册科普宣传员26941名,传播量224.68万次,注册科普科技志愿服务队40支、志愿者15381人,有力推动科普进机关、进城乡、进社区、进学校。(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雯霖/文  李冉/图)

玉溪出台科技伦理治理实施方案

我市根据2022年10月1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意见》,围绕细化落实关于健全科技伦理体系、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各项部署、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分工、加强协作,扎实推进实施,有效防范科技伦理风险,结合实际于10月11日制定出台《玉溪市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中,建立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增强科技人员的伦理意识和道德修养,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推动全市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遵循国家科技伦理治理原则,按照伦理先行、依法依规、敏捷治理、立足市情、开放合作的治理要求,坚持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

要结合玉溪实际,建立以玉溪市科技伦理委员会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创新主体履行主体责任等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建立保障机制,努力实现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推动全市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围绕构建完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健全科技伦理审查监管机制、深入开展科技伦理研究与宣传教育三大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全市科技伦理治理工作。

在构建完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工作中,立足完善政府科技伦理管理体制,通过建立科技伦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建立科技伦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重大决策咨询意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遵循“管行业、管伦理”原则,按照职责权限具体负责本系统科技伦理治理工作。

立足压实创新主体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明确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是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科技伦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完善本单位科技伦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推动科技伦理审查监管、风险研判处置、教育培训、违规处理等工作常态化。

立足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参与科技伦理治理,支持科技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动员科技人员参与科技伦理治理,积极践行科技伦理行为规范,促进行业自律。鼓励科技类社会团体搭建科技伦理宣传交流平台,与有关创新主体进行合作,开展科技伦理知识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咨询等服务,增强社会公众科技伦理意识。

立足引导科技人员强化自律,创新主体单位要加强科技伦理教育,引导科技人员主动学习科技伦理知识,增强科技伦理意识,自觉践行科技伦理原则,坚守科技伦理底线,坚决抵制并主动报告违背科技伦理要求的行为。

在健全科技伦理审查监管机制工作中,围绕推行科技伦理审查,加强对涉及敏感领域、纳入国家科技伦理高风险科技活动清单、评估涉及科技伦理风险的科研活动以及国际合作研究活动的审查批准工作,并探索建立科技伦理审查结果互认机制。

围绕加强科技伦理监管,要对照国家科技伦理高风险科技活动清单,定期开展巡查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科技伦理监管框架及制度,督促创新主体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各创新主体要压实监管责任,确保科技伦理管理监督覆盖科技活动全过程。加强对财政资金设立的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全过程、各环节科技伦理监管。

围绕严惩科技伦理违法违规行为,明确创新主体单位是开展科技伦理违法违规行为内部调查的第一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发生的科技伦理违法行为负主要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涉嫌科技伦理违规行为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在深入开展科技伦理研究与宣传教育工作中,立足强化科技伦理教育培训,通过发挥高等学校科技伦理教育阵地作用,完善科技伦理学科建设,推动科技伦理培训机制化、常态化,强化科技伦理风险防范意识。

立足强化科技伦理宣传,通过加大新闻媒体科技伦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及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科技活动,加大面向社会公众的集中宣传力度,营造科技向善的良好环境。

立足深化科技伦理研究与学术交流,支持科技活动单位及科研人员主动围绕新科技、新应用带来的伦理挑战开展理论研究,鼓励依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伦理研究和学术交流,规范开展对外研讨活动,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全面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工作,要坚持完善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关于健全科技伦理体系、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各项工作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上来,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要坚持加强责任落实,通过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系。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履行监管职责,对发现科技伦理问题积极督促整改,定期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监督,提升科技伦理治理水平。 

要立足加大推进力度,加强科技伦理治理责任主体间的配合协同,强化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推动科技活动单位及科技人员严格执行科技伦理统一规范及标准,确保科技伦理治理工作科学精准、规范高效。

要立足强化支撑保障,加大我市科技伦理治理工作保障力度,为科技伦理治理有序开展提供必要条件。(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雯霖)


编辑:曾梦琪   审核: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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