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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身边的榜样|新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漠沙中队中队长李建斌:用青春护佑交通安全

发布时间:2023-12-05来源:玉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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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现场。

36岁的李建斌现为新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漠沙中队中队长,他凭借着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满腔热情,在平凡的岗位上用脚步丈量大地,用青春汗水护佑着群众出行安全。

用青春的脚步丈量道路

2009年,从警校毕业的李建斌考入新平县公安局,后分配到交警大队新化中队,从事交通管理工作。面对角色的转变,他认真分析辖区交通管理特点、难点,积极探索适合辖区交通秩序管理方式。

“新化中队管辖的不仅仅是新化乡,还包括老厂乡,当时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最突出的是农用车非法载人、摩托车超员,加之乡村道路路面狭窄,各类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我想了想,跟中队长商量后,决定走村入户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李建斌说。

通过李建斌和同事的不懈努力,一年下来,新化乡、老厂乡交通事故大幅下降。随着对交通管理工作的不断熟悉,在处理各类交通事故时,李建斌总能以理服人、快速解决,且在每次处理交通事故时都不忘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日复一日穿梭在乡村道路上,不是巡逻就是处理交通事故。8年来,李建斌处理各类交通事故1000余起,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00余处,调解交通类纠纷200余次。

用公平和正义处理事故

2017年,告别坚守8年的基层岗位后,李建斌被调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与同事共同处理全县的交通事故,主要是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调查取证,并对事故进行认定。拥有8年基层工作经验,李建斌很快就熟悉了新岗位的工作。

2020年7月的一天,在县城民族广场路段,徐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将一名行人撞倒,事故造成行人受伤,徐某驾车逃离现场。接到报警时已是凌晨,李建斌和同事通过仔细勘查事故现场,发现了一块转向灯玻璃碎片和红色油漆,很快就判别出车辆特征,随后李建斌又连夜调取事故路段监控视频,逐一排查该时间段过往车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6个小时的调查,锁定了肇事车辆,并找到了肇事摩托车,在附近居民的配合下,将肇事者徐某查获。

在事故中队的两年半时间里,李建斌处理交通事故200余起,破获肇事逃逸案件10起。

用智慧和辛劳开展宣传

2020年,李建斌被调到办公室,主要负责交通安全宣传。尽管宣传工作大部分时间在办公室,但工作的重要性不亚于事故处理,每天都需要关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并及时撰写信息简报,而且还不时要到各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这对于李建斌来说也是不小的挑战。

为了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减少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李建斌坚持“专项整治、宣传先行”原则,和同事不断深入辖区开展宣传工作。

两年来,李建斌和同事奔赴全县各村(社区),开展专题宣传1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万余份,受教育群众10万余人次,不断加深了群众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用压力和担当服务基层

2022年4月,因成绩突出,李建斌被提拔为新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漠沙中队中队长,管理漠沙片区交通安全工作。漠沙片区范围广,道路里程长,群众拥有机动车数量庞大,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加之在建高速公路横穿集镇,各种施工车辆频繁出行,一系列复杂问题困扰着李建斌。

“刚开始我真的是感到巨大的压力,后来我想交通管理不外乎就是路、人、车这三个要素,如果我们把这三样综合治理好,道路交通就会平安顺畅。”李建斌说。

李建斌从排查安全隐患开始,每次出门巡逻或者出警都特意留意道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如果自己能解决的就地解决。在加强交管宣传的同时,他带领同事不分时间段、不分路段,严厉查缉各类非法改装、到期报废车辆。通过分开整治和综合治理,李建斌带领同事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17起,处理道路交通事故216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23场次,办理行政案件11起、刑事案件2起。在李建斌和同事的共同努力下,漠沙片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幅下降,赢得了群众的认可。(通讯员  苏献东  文/图)



编辑:曾梦琪   审核:刘燕   终审: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