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三湖”保护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坚守“三湖”生态保护红线
发布时间:2023-12-25来源:玉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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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玉溪市“三湖”保护条例施行动员大会召开。市委、市政府向各级各部门、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发出号召,要把新修订的“三湖”保护条例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坚守“三湖”生态保护红线,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和绿美云南建设贡献玉溪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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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王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江华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聂涛、市政协主席李劲松出席。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就“三湖”保护条例的施行工作作讲话,深入解读“三湖”保护条例。随着我省九湖保护条例新一轮修订工作圆满结束,《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将统一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王力指出,新修订的“三湖”保护条例全面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了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也充分契合了“三湖”保护治理的实际情况,这是全省湖泊保护立法的重大成果,具有管全局、固根本、利长远的作用,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深化认识、深刻领会条例施行的重大意义。

王力强调,要准确把握条例的实质要求。新修订的条例突出六方面特点,对湖泊水质保护目标更加坚定,要坚决守住“湖泊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对流域分区管控要求更加严格,要全面加强“两线三区”管控;对湖泊保护治理措施更加具体,要坚持“一湖一策”精准施策;对各级管湖治湖责任更加明确,要对标职责,完善机制,整合力量落实工作;对绿色转型发展路径更加清晰,要统筹好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对保护条例法律责任更加严密,要严格执法,推动环境守法成为新常态。

王力强调,要全面推动条例精准落实。要抓好条例学习宣传普法工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好条例,增强群众爱湖护湖意识。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抓紧理顺职权关系,做好部分职能职责调整下放、承接工作,调整优化管理体制,研究出台配套措施,加快构建管湖治湖制度保障体系。要有力推进监管执法,加强机制建设和全域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县级要做好日常监管执法。要加快推动绿色发展,构建以稳定健康可持续为导向的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同时,要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推动条例实施。

会议向部分县(市、区)和有关市直部门颁发新修订的“三湖”保护条例文本。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澄江市、江川区、通海县、市湖泊管理局领导作表态发言。

王美荣、李俊、陈川铭、王军在主会场参会。(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晓兰/文 曾永洪/图)



编辑:高倩   审核:陶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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