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财政局文件
华财农〔2023〕96号
华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华宁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玉财农〔2023〕87号)、《华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的批复》(华政复〔2023〕89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万元(具体预算单位、金额、科目名称、预算项目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资金项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定和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优先选择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资金尽快落到具体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严格执行项目备案和公告公示制度
项目审批下达后,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应在审批通过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OA电子政务系统”向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备案,并报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备案情况将作为市对县工作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乡镇、村委会公开资金分配结果、安排使用情况、脱贫攻坚规划、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和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受理方式和办理结果等有关信息内容,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作、常态化公开。
附件:1.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表
2.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华宁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7日
附件1
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表
预算单位 (县区) |
功能科目 |
政府经济科目 |
项目分类 |
预算项目 |
指标用途摘要 |
下达金额(元) |
备注 |
285001 华宁县乡村振兴局 |
2130599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50205 委托业务费 |
312民生类 |
2023年新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护路员下半年补助资金 |
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40000 |
|
285001 华宁县乡村振兴局 |
2130599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50203 培训费 |
312民生类 |
2023年第二批次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项目专项资金 |
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65000 |
|
285001 华宁县乡村振兴局 |
2130599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50201 办公经费 |
312民生类 |
省级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专项资金 |
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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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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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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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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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华宁县2023年下半年新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项目(护路员)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雷敏18787784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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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华宁县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华宁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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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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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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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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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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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全县范围内新开发设置农村公益性岗位护路员岗位50个,并根据乡村振兴局提供的2023年收入不增反降及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0元以下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人员名单,从中选聘人员50人,投入省级衔接资金24万元,促进农村公益性事业的发展,激发我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内生动力,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激励我县脱贫群众劳动致富、增收脱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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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乡村振兴资金保障护路员人数 |
“=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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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县对乡镇半年养护考核结果 |
“≥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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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护路员工资 |
“=80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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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合同用工时限 |
“2023年1月-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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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减少群众出行成本 |
“≥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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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公路养护受益人口数 |
“≥20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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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提高全县1769.406公里农村公路使用年限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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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农村公路满意度 |
“≥90%”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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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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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3年华宁县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奖补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代恩德18087790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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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华宁县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华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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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6.5万元 |
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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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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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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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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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华宁县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100人,每人补助1000元,已补助35人3.5万元。余65人6.5万元待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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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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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65人,每人补助1000元,计6.5万元。 |
6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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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奖补发放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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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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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加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收入 |
1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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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鼓励脱贫劳动力外出学技能、见世面、长知识、提高就业能力,增加家庭收入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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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带动其他人员到省外就业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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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受益脱贫劳动力经办服务满意度 |
≥95%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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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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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3年项目管理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马丕海(13378892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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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华宁县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华宁县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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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2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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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2.56(华政复〔2023〕77号,本次下达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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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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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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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用于与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相关的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绩效评价、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资金监管经费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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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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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按安排到县区的省、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的比例据实列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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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严格遵守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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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开支管理规定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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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使用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的时效性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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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成本指标 |
省级资金按3%提取 |
22.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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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为稳步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同步拨付扶贫资金提供有力补充 |
有效 |
|||
社会效益 |
为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确保贫困群众受益提供保障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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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履行行政职能干部职工满意程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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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区受益群众满意程度 |
≥95% |
抄送:本局预算国库股。
华宁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