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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溪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摘登)

关于玉溪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摘登)

——2024年1月9日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玉溪市财政局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快报数)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4.7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6.54%,同比增长11.91%。支出完成248.0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3.11%,同比增长6.39%。

市本级收入完成67.2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8.89%,同比增长0.79%,为调整预算的97.37%。支出完成67.1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3.90%,增长23.35%,为调整预算的108.45%。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完成6.2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3%,同比增长27.37%,为调整预算的103.50%。支出完成2.6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7.80%,同比下降23.06%,为调整预算的70.71%。

最终完成数将在决算报告中反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快报数)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8.7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31.06%,同比下降37.96%。支出完成72.7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2%,同比下降31.59%。

市本级收入完成9.5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38.24%,同比增长140.24%。支出完成7.3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2.80%,同比下降28.77%。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1.7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29.55%,同比下降67.09%;支出完成4.0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8.96%,同比下降18.86%。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含上补下支)预计完成168.86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6.02%,比上年增长8.3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含上补下支)预计完成170.8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9.09%,比上年增长2.29%。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含上补下支)预计完成90.97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8.97%,比上年增长8.26%。支出(含上补下支)预计完成91.1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8.54%,比上年下降5.34%。

高新区社保基金预算未发生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6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4.56%,同比增长59.47%。支出完成0.1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4.53%,同比增长340%。

市本级收入完成0.9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1.63%,同比增长94.97%。市本级未发生支出。

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55亿元,支出未发生。

(五)落实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情况

紧盯重点领域,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贯彻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市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14.13亿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落实各项社保费降费缓缴政策,持续为社会和企业降费0.77亿元,各项社保费缓缴资金规模达29.45万元。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偿债方案,采取自筹资金、资产处置、争取中央再融资债券资金等方式全力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支持稳投资促消费,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13.93亿元。持续深化银政企合作,截至2023年11月末,218个项目获得银行授信794.91亿元,发放贷款395.08亿元。

践行为民理财,倾力做好民生保障。加大对教育、就业、卫生健康、文化等重点民生工程的支持保障力度,盘活存量资金5.04亿元用于民生领域和重点项目保障,全年民生领域相关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34%。落实财政教育支出45.20亿元,下达中央、省级就业补助资金0.88亿元。大力支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40元,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和70%以上。成功申报个人养老金试点城市,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平稳落地。全省率先探索派驻45个乡村振兴金融助理为3.73万户农户发放贷款,投放金额35.53亿元,同比新增7.97亿元。

精准多点发力,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加大财力下沉,分配下达省级补助转移支付资金163.88亿元,市级安排6.30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下达县级,持续提高基层财力水平。紧盯项目关键,成功申报玉溪市十年来首次获批且历史金额最大的云南玉溪国际物流港外贷项目,3亿美元贷款纳入我国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2023―2024年外贷计划。成功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获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25亿元。全方位保障粮食和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8.32亿元。全力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4.18亿元。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1.29亿元。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下达各类生态环境保护资金20.84亿元。坚持科技引领,财政科技支出2.40亿元,实施“生物医药、新能源、绿色食品”三大领域创新能力奖补,安排“数字玉溪”建设专项资金0.18亿元。

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加大体制争取力度,推动省级在财政管理体制上打破原有的基数和划分方式,实现2023年30%的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免除上解。继续深化乡镇体制改革工作,提升乡镇自主生财、理财、聚财、用财能力。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改变“基数+增长”,科学配置财政资源。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稳步推进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及财政总会计制度改革,国库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积极创先争优,全国首家实现非税收入退库电子化,全省率先研发“智税理财”综合治税分析平台,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聚焦风险防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优先原则,落实市级帮扶责任,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制定《玉溪市2023年度县级“三保”责任落实情况指标考评细则》,建立常态化动态监测机制,保证“三保”整体平稳运行。

筑牢底线意识,切实维护财经秩序。严肃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调研检查整改问题98个、金额0.53亿元,健全完善各类财经制度93项。强化对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考核、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2023年,全市共公开政府预决算10个、部门预算1464个、部门决算1493个。压实审计、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进行跟踪问效,确保“销号”及时。强化资金问效,起草《玉溪市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约束激励机制》,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践行厉行节约,按15%的比例压减工作业务经费,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2023年压减1660万元,部门缴回项目结余资金72万元,极大减少资金沉淀。

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预算编制的原则:一是坚持精准科学编制预算,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二是坚持“三保”优先原则,全力保障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的实施。三是严肃财经纪律,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四是加强绩效管理约束,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2024年主要预算指标安排建议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12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01%。支出250.48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0.9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68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57%。支出67.49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0.50%。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40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支出安排4.04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50.2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45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84.47%。支出77.76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6.86%。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2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0.90%。支出5.65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22.92%。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67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67.50%。支出安排3.10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23.60%。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含上补下支)187.3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93%。支出(含上补下支)182.1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60%。本年收支结余5.1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2.34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含上补下支)97.5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20%。支出(含上补下支)96.8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27%。本年收支结余0.6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8.32亿元。

高新区社保基金预算未发生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1亿元,转移性收入0.0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07亿元,收入合计4.8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74亿元,调出资金4.07亿元,支出总计4.81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6亿元,转移性收入0.03亿元,收入合计2.69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04亿元,调出资金2.62亿元,支出总计2.69亿元。

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安排收支。

三、做好2024年各项财政工作

(一)强基固本,抓严抓实机关建设。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把握财政部门的政治机关定位,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突出思想引领、学干结合,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把忠诚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体现到谋划预算安排、财政政策落实、加强重点保障、推进财政改革等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做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

(二)增收节支,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加强收入分析研判,提升收入组织前瞻性,推动烟草、钢铁、矿冶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新能源电池等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增强财政增收可持续性,抓住政策“窗口期”,进一步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常态化推进存量资金清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改革,加强县(市、区)库款监测,严格直达资金使用,落实预算执行精细化管理。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事,继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统筹财政资源,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三)问政于民,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民生支出重点,加大基础教育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好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继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聚焦社会保险系统完善,落实社保缓缴政策,不断加强对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内的相关费用的监管力度,健全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牢牢把握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资金长效保障机制,支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打好“湖泊革命”攻坚战,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支持抚仙湖保护治理EOD项目落地玉溪。增强财政应急保障能力,强化救灾资金预算执行,全力提升全市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和基层应急能力。

(四)多管齐下,全面做实风险防范。扎实推进“三保”全链条管理,始终坚持“三保”三个优先原则,加强对各县(市、区)“一县一策”“三保”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切实做好预算审核、执行监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新型金融业态监管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预警,对网络贷款、私募基金、虚拟货币等重点领域风险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确保今明两年不“爆雷”。全面开展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做好审计等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逐项实现问题清零销号,落实落细常态化监督,强化动态监管,确保资金效益。

(五)破解难题,优化提升治理能力。着力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部门党委(党组)定期研究财政重点工作机制,加大基层治税理财能力培育。全力推动理顺财政体制,抓住今年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重大机遇,积极向省级争取在新一轮省对下财政体制改革中对玉溪市政策进行合理调整,增强玉溪高质量发展动力。深入推进市、县、乡(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坚持“总体稳定、兼顾均衡,规范有序、增强活力,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健全完善市、县两级政府间收入划分体制机制,切实增强基层抗风险能力,大力提升乡(镇、街道)抓财税工作的能力,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乡(镇、街道)理财治税水平。继续推行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持续做好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运行“双监控”,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落实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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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梦琪   审核:刘燕   终审: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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