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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期间,玉溪这些区域禁飞无人驾驶航空器

玉溪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高考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

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2024年6月7日至9日举行,玉溪市红塔区设4个考点,通海县设2个考点,江川区、澄江市、华宁县、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各设1个考点,共13个考点同步进行。为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好考试期间各考点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保护好公民人身财产,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考试活动期间,在考场区域划设临时管制空域,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活动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4年6月7日07︰00至18︰00、2024年6月8日07︰00至18︰00,对13个考点(玉溪一中、玉溪三中、玉溪师院附中、玉溪体育运动学校、江川一中、澄江一中、通海一中、通海秀山中学、华宁一中、易门一中、峨山一中、新平一中、元江四小)实施管控。

2024年6月9日07︰00至12︰00,对9个考点(玉溪体育运动学校、江川一中、澄江一中、通海秀山中学、华宁一中、易门一中、峨山一中、新平一中、元江四小)实施管控。

二、管控范围

1

三、管控对象

无人驾驶航空器(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包括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

四、管控原则

(一)在临时管控期间,临时管控范围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商业、航拍等飞行活动,请有关从业单位、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加强管理,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二)在临时管控期间,临时管控范围内,因医疗、体育、气象、警务、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所属辖区公安机关备案,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

(三)在临时管控期间,临时管控范围内,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活动采取反制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行为人自负。

五、处置原则

对于违反本通告或者《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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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梦琪   审核:陶晓兰   终审: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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