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三湖社区
  3. 正文

玉溪市红塔区2024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办发〔2024〕1号)、《玉溪市2024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教体办发〔2024〕13号)要求。严格执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实施意见的请示〉的通知》(玉政办发〔2001〕56号),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图片一、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时间

(一)招生政策宣传阶段:2024年6月11日—7月5日

(二)购房转户摸底阶段:2024年6月22日—6月23日

(三)信息审核确认阶段:2024年7月6日—7月7日

(四)民办学校摇号阶段:2024年7月14日—7月15日

(五)学校正式录取阶段:2024年7月16日—7月18日

图片二、入园入学年龄界定

(一)幼儿园入园年龄界定: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园年龄为年满3周岁适龄儿童(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乡(街道)公办幼儿园在年满3周岁的基础上根据办园规模合理确定实际入园年龄;鼓励具备办园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小托班。

(二)小学入学年龄界定: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但不具备入学条件的,需办理缓入学手续,由监护人向对应片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汇总后,将缓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

图片三、入园入学材料

户口本、《红塔区新生入园入学信息采集表》,不同入园入学群体还须分别对照本方案相应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注意:2024年不需通过网络报名,请在本方案末尾处扫描“二维码”下载《红塔区新生入园入学信息采集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留存,于7月6日—7月7日到学校进行信息确认。

图片四、公办义务教育入学安排

(一)原住居民、原片区单位职工子女

城区原住居民及原片区单位职工子女,按《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实施意见的请示〉的通知》(玉政办发〔2001〕56号)归片入学。各乡(街道)适龄儿童、少年到对应辖区内的小学、初中入学。

属于此类情况的,请监护人下载填写《红塔区新生入园入学信息采集表》,于2024年7月6日—7月7日带入学相关材料到对应片区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确认。

(二)房户一致人员子女

1.房户一致人员子女的界定:划片区域内房户一致并实际居住的原住居民和商住小区购房转户人员子女。

2.属商住小区购房转户的,需提供房产证和户口本核验(房屋产权需为第一监护人持有),执行每套房产6年内1个学位(符合生育政策的除外);当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购房转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入学,超过招生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按照一点多校、多校分流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户口在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子女参照房户一致子女归片入学。居住在其他乡(街道)辖区范围内购房转户的,按照其辖区范围到对应的小学、初中归片入学。

3.招收学校及片区

小学:

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山水校区: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东路、玉江大道、河滨路、南北大街相交范围内(除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紫艺校区划定范围)。

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溪源校区:玉江大道以东、科创大道至玉溪科教创新城以南(含科教创新城)。

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紫艺校区:玉兴路、东风中路、红塔大道、抚仙路、凤凰路、环山路相交范围内。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樱花大道、香樟路、抚仙路、腾霄路、东风南路、星云路、锦屏路、龙泉路、抚仙路、秀山路烟厂厂区5号门所围的东部面山相交范围内。

聂耳小学玉湖校区:龙马路、太极路、西横七路以南、康溪路(珊瑚路延长线)、玉河路、玉江大道、河滨路、南北大街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四小学:明珠路、红塔大道、抚仙路、星云路相交范围内(除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划定范围)。

玉溪高铁新城小学:杯湖路、昆玉铁路(原线)、汇溪路、新西河路相交范围内。(含黄官社区原住居民子女,除玉溪第六小学、郑井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瓦窑中心小学:抚仙路、红塔大道、文化路、棋阳路、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路、秀山路相交范围内(除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紫艺校区、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划定范围)。

玉溪第五小学:太极路、西横七路以北、康溪路(珊瑚路延长线)、玉江大道相交范围内。

康井小学:玉河路、玉江大道、康溪路(珊瑚路延长线)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六小学:秀山西路、秀山路、明珠路、星云路、东风南路、腾霄路、杯湖路、昆玉铁路(原线)相交范围内(其中高仓行政辖区内的归属高仓中心小学、大营街行政辖区内的归属大营街中心小学)。

中卫小学: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西河路、徐百户屯、玉溪大河、太极路、龙马路、南北大街、聂耳路、棋阳路相交范围内。

郑井小学:秀山西路、秀山路、明珠路、红塔大道、文化路、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昆玉铁路(原线)相交范围内。

初中:

玉溪第五中学:原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山水校区对应区域内生源。

玉溪第六中学:玉溪第四小学、玉溪第六小学、郑井小学、中卫小学、原黄官小学、原瓦窑中小对应区域内生源。

玉溪第十一中学(李棋中学):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溪源校区、聂耳小学玉湖校区、玉溪第五小学、康井小学对应区域内生源。

属于此类情况的,请监护人下载填写《红塔区新生入园入学信息采集表》,2024年6月22日—23日持房产证、户口本到对应片区学校进行信息摸底登记;2024年7月6日—7月7日带入学相关材料到对应片区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确认。

(三)城区拆迁户子女和改制单位原在职在编职工子女

城区拆迁户子女和改制单位原在职在编职工子女入学按原片区学校执行,入学时提供有效证明进行查验。学校不得拒收城区拆迁户子女和改制单位的原在职在编职工子女入学。

(四)区外随迁子女

1.区外随迁子女的界定: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非红塔区户籍;父母在红塔区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相对固定的住所。

2.区外随迁人员子女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需提交以下证件:户口本、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居住证、房屋租赁凭证或租房协议)、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由片区对应学校审验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学手续。

3.招收学校及片区(按居住地)

小学:

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溪源校区:玉溪科教创新城以南(含科教创新城)、科创大道、玉江大道以东、河滨路、南北大街、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东路相交范围内。

瓦窑中心小学:腾霄路以北、东风南路、星云路、明珠路、红塔大道、文化路、棋阳路、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东路以南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五小学:龙马路、太极路、玉江大道、康溪路、珊瑚路相交范围内。

康井小学:龙马路、南北大街、河滨路、玉江大道、康溪路、珊瑚路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六小学:秀山路、秀山西路延长线至汇溪路、汇溪路、新西河路、杯湖路、腾霄路、东风南路、星云路、明珠路相交范围内(其中高仓行政辖区内的归属高仓中心小学、大营街行政辖区内的归属大营街中心小学)。

中卫小学: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西河路、徐百户屯、玉溪大河、太极路、龙马路、南北大街、聂耳路、棋阳路相交范围内。

郑井小学:秀山路、秀山西路延长线至汇溪路、汇溪路、玉带路、凤凰路、文化路、红塔大道、明珠路相交范围内。

初中:

玉溪第十二中学(高仓中学):瓦窑中心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一中学(李棋中学):玉溪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溪源校区、玉溪第五小学、康井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中学(大营街一中):玉溪第六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六中学(大营街二中):郑井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五中学(马桥中学):中卫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居住在其他乡(街道)辖区范围内的,由各乡(街道)学校对应片区中小学负责安排入学,当超过招生计划时,由乡(街道)统筹协调安排;城区学校如出现此类情况,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属于此类情况的,请监护人下载填写《红塔区新生入园入学信息采集表》,2024年7月6日—7月7日带入学相关材料到对应片区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确认。

(五)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1.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界定:除红塔区玉兴街道、玉带街道、凤凰街道、李棋街道以外的其他乡(街道)户籍,父母双方进城务工且有合法固定住所。

2.属于此类情况的,原则上参照区外随迁子女对应学校入学。请监护人下载填写《红塔区新生入园入学信息采集表》,2024年7月6日—7月7日先到户籍所在地对应学校进行流向追踪登记;再向申请就读学校提交入学申请书(含孩子基本信息、监护人及孩子的户口情况、实际居住地情况、申请就读学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查验户口本、《红塔区新生入园入学信息采集表》、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租房协议)、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后,将申请书和相关复印件交片区对应学校审验,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学手续。当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提交红塔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六)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1.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子女

属于此类情况的,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印发玉溪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玉教体联〔2021〕11号)、《关于做好玉溪市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玉应急联发〔2019〕2号)等相关规定,先由相应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期间将入学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查验户口本、《红塔区新生入园入学信息采集表》、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军官证或警官证、工作证明、父母结婚证、出生证原件,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收取相关复印件后,根据学位情况,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2.高层次引进或入选人才、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子女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子女,按照《“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玉党人才〔2022〕1号)、《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玉溪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教体函〔2022〕72号)、《玉溪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措施》(玉发〔2021〕11号)、《玉溪市红塔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暂行办法》,先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期间将入学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七)其他情况人员子女

1.在2001年7月后单位地址发生变动的,原则上按原片区执行。

2.2019年机构改革后单位职工子女入学按机构改革前原单位原途径归片入学,学校要对体制发生变化的片区单位进行严格的材料审查,不能产生混淆,各单位要将入学名单在单位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后,报送到所对应学校进行汇总统计。

3.新成立的单位职工子女入学,由单位统一汇总后,于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将入学相关材料报送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4.其他特殊情况人员子女入学,由第一监护人于2024年7月8日—7月12日向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提交入学申请书(含孩子基本信息、户口情况、实际居住地情况、申请就读学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查验户口本、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居住证、房屋租赁凭证或租房协议)、《红塔区新生入园入学信息登记表》等原件后,收取申请书和相关复印件,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依据所提供入学材料,结合学校学位情况进行安排。

图片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自愿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于2024年7月6日—7月7日到对应学校进行预报名,预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拟全部录取,并进行公示;预报名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于7月14日—15日进行电脑摇号确认拟录取学生。未被摇号录取的学生回原片区学校就读。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过程由学校完成,摇号过程邀请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新闻媒体、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全程现场公证,全程录像,录取结果当场公布并报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备案。

图片六、幼儿园入园安排

(一)公办幼儿园

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接收服务区单位的适龄幼儿,乡(街道)公办幼儿园招生由各乡(街道)统筹安排。2024年7月6日—7月7日服务区单位适龄幼儿监护人带齐入园相关材料到对应片区幼儿园进行入园信息审核确认,按照正式录取时间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录取。

(二)民办幼儿园

就读民办幼儿园的,由监护人于2024年7月6日—7月7日带齐入园相关材料到幼儿园进行入园信息审核确认,按照正式录取时间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录取。

图片七、入园入学对调原则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不同服务区对应生源,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双方监护人于2024年7月16日—7月18日提供对调申请、户口本、居住证明(第一监护人房产证)、单位工作证明,提交材料复印件时查验原件,先到双方学校、幼儿园确认真实信息后加盖公章,再按管理层级到市(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到学校完成对调。未执行实质性对调的学生及提供虚假对调材料的,退回原服务区中小学、幼儿园就读。

图片八、招生要求

(一)严格控制班额。学校做好招生政策宣传,高效办理入学工作,要综合考虑片区内适龄人口、办学条件、学位数量等因素,对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需求进行测算,学位供给紧张的学校要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均衡教育资源,制定学校分流方案,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入学要求,采取集团内分流、多校分流的方式,妥善做好分流工作,确保年满6周岁儿童均能按时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二)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各校要加强对本地区户籍适龄人口的排查、登记工作,建立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摸清底数,按照“应入尽入”要求,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随迁人员子女主要依据居住证明办理义务教育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经评估认定后,采取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给予保障。

(三)严格落实招生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招国际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准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考试成绩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私自出台未经省教育厅审批、备案的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色学校的特殊类型招生政策;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图片九、招生承诺

凡属红塔区户籍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和证件齐全的区外随迁人员子女,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将会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咨询服务地点: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万商汇15幢102室)

联系电话:0877-2022321

监督电话:0877-2015348

附:红塔区新生入园入学信息采集表二维码

图片

(请长按识别二维码或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下角“下载标识”下载;此表手动填写、电子版填写均可)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2日

编辑:高倩   审核:刘燕   终审:蒋跃
网上读报

扫一扫下载玉溪+新闻客户端

扫一扫关注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下载学习强国客户端

扫一扫关注玉溪日报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玉溪日报微博

扫一扫关注玉溪网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