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政府公告
  3. 正文

华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因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被华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的车辆,现已超过凭证有效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到华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宁州街道宁阳路41号)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将强制报废或上缴财政部门(车辆清单请登录玉溪网“政府公告”板块查询,网址:http://www.yuxinet.cn)。

特此通告 

华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2日

华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8月通告车辆统计表(总表).xls


编辑:高倩   审核:刘燕   终审:蒋跃
网上读报

扫一扫下载玉溪+新闻客户端

扫一扫关注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下载学习强国客户端

扫一扫关注玉溪日报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玉溪日报微博

扫一扫关注玉溪网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