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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人民防空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人民防空建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家战略全局,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能否顺利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帮助人民群众识别和掌握人民防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空袭警报信号,全面检验我市防空警报预警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玉溪市人民政府决定在玉溪市六县二区一市中心城区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及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5分。

二、防空警报音响信号及鸣放周期

(一)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10:00—10:03

(二)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10:06—10:09

(三)解除警报信号:长鸣3分钟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10:12—10:15。

三、注意事项

(一)做好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是依法组织试鸣演练,没有任何空情、灾情,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委会及时向干部职工、市民进行广泛宣传,确保试鸣过程中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巡逻检查,预防案件发生。警报鸣放期间,公安、城管等各执法部门要加大巡逻检查力度,维护好正常的交通秩序,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做好本单位的宣传和治安保卫工作,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维护社会秩序,依法追究责任。任何人不得趁防空警报试鸣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编辑:曾梦琪   审核:陶晓兰   终审: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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