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203100011000
关于红塔区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
报告
红塔区财政局
2024年8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复的红塔区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2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0.0%,同比增加2.00亿元,增长13.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17亿元,同比增加4.57亿元,增长53.2%。非税收入完成4.04亿元,同比减少2.57亿元,下降38.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1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6.9%,同比减少2.32亿元,下降6.7%。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2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0.05亿元,上年结余1.55亿元,地方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89亿元,调入资金2.2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0亿元,收入合计49.1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7亿元,上解支出6.28亿元,调出资金0.68亿元,地方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1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2亿元,支出合计47.4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76亿元。
对比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汇报数据变动情况:
1、收入方面,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0.35亿元,主要是增值税留抵退税补助增加39.00万元,结算补助增加0.34亿元。
2、支出方面,一是上解支出增加0.40亿元,主要是专项上解支出增加0.08亿元(原因是增加可再生能源电价增值税扣款上解),体制上解支出增加0.32亿元(原因是增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解,省级通过结算补助收入抵消);二是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减少0.05亿元,主要是因为结余减少。
由于以上变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额较快报数发生了变化,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0.35亿元,收入合计49.18亿元,支出合计47.42亿元,年终结余1.76亿元,收支平衡。
此外,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要求,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乡(街道)资金使用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预备费使用情况及全区政府债务情况报告如下:
1、2023年,红塔区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2.36亿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24亿元,再融资债券7.89亿元,专项债券8.00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3.22亿元。截止2023年年底,欠拨历年上级专款合计16.59亿元,其中:2023年6.07亿元,2022年5.07亿元,2021年1.20亿元,2020年1.97亿元,2019年及以前年度2.28亿元。全年累计消化往年欠拨专款1.93亿元,其中:消化2022年欠拨专款1.41亿元,消化2021年欠拨专款0.48亿元,消化2020年欠拨专款0.02亿元,消化2019及以前年度欠拨专款0.02亿元。
2、2023年,下达各乡(街道)财政资金6.09亿元,截止2023年年底,各乡(街道)实际支出4.00亿元,其中:本级预算3.25亿元,上级专款0.75亿元。
3、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8亿元,同比减少0.03亿元,下降2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15.00万元,同比增加15.00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46.00万元,同比减少31.00万元,下降40.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7亿元,同比减少0.03亿元,下降3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06亿元,同比减少58.00万元,下降8.81%;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02亿元,同比减少0.02亿元,下降50.00%。
4、2023年年初预算预备费0.37亿元,动用0.12亿元,具体为:红塔区抗震救灾地震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经费0.09亿元,“4·11”过境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经费0.03亿元,剩余0.25亿元收回平衡预算。
5、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2年红塔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2.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8.0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4.60亿元。2023年新增一般债券0.50亿元、专项债券资金8.00亿元。由于报告起草时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正式通知暂时没有下发,待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正式下达通知后再将限额变化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预计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5.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3.51 亿元,与上年比减少4.50亿元(含发行一般债券新增0.50亿元、省厅回收减少5.00亿元),增加限额和新增一般债券额度相匹配;专项债务限额42.20亿元,与上年比增加7.60亿元(含发行专项债券新增8.00亿元、省厅回收减少0.40亿元),增加限额和新增专项债券额度相匹配。
(2)法定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3年末红塔区政府性债务余额83.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2.0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1.66亿元。2023年法定政府债务还本7.78亿元,付息2.4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7.66亿元,付息1.38亿元;专项债券还本0.12亿元,付息1.06亿元。
(3)债券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红塔区再融资债券资金7.39亿元(一般债券)用于置换到期本金;下达再融资一般债券0.50亿元用于偿还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下达新增专项债券资金8.00亿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3.00亿元、玉溪机场高速公路5.00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2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同比减少11.35亿元,下降77.9%。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5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5%,同比减少9.62亿元,下降39.8%。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3.23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0.82亿元,上年结余5.60亿元,调入资金0.68亿元,地方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00亿元,收入合计18.3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4.5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12亿元,上解支出0.18亿元,调出资金1.1亿元,支出合计15.9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37亿元。
对比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汇报数据变动情况:
收入方面未变动;支出方面,上解支出减少46.00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上解省级部分减少。由于以上变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不变、支出总计减少46.00万元,年终结余增加46.00万元,收入合计18.33亿元,支出合计15.95亿元,年终结余2.38亿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04亿元,同比增加0.82亿元,增长4.75%。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58亿元,同比增加0.40亿元,增长2.61%。
社保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0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9.23亿元,上年结余7.95亿元,收入合计35.2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5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2.57亿元,年终结余7.07亿元。
对比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汇报数据变动情况:
收入方面,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00万元,本级收入减少0.04亿元;支出方面,上解支出无变动,本级支出增加2.00万元。由于以上变动,2023年社保基金收支总额较快报数发生变化,收入总计减少0.04亿元、支出增加2.00万元,年终结余减少0.04亿元,收入合计35.22亿元,支出合计28.15亿元,年终结余7.07亿元,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倍,同比增加0.73亿元,增长1.6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3亿元,同比增加0.02亿元,增长125.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8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0.0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03亿元,收入合计1.2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3亿元,调出资金1.18亿元,支出合计1.21亿元。年终结转0.02亿元。
对比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汇报数据无变动。
二、2023年财政工作落实情况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过去的一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房地产市场低迷等严峻形势,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府财政部门全面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预算审查监督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区人大通过的预算和决议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面统筹财政资源,强化财政收支管理,防范化解运行风险,提高财政治理水平,以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工作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资源统筹,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大四本预算统筹衔接力度。加强与上级预算项目之间的统筹,强化部门和单位对各类资源的统一管理。实施全口径预算编制,除四本预算外,还将单位自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辐射面。通过定期摸排、逐笔梳理,分类制定盘活措施,全年盘活存量资金0.14亿元,全部统筹用于民生领域和重点项目保障。二是加大税收清缴力度。通过土增税清算、稽查查补和风险管控等手段,确保清缴税款入库,全年共清缴税款1.20亿元。三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全年累计向上争取资金27.50亿元,其中:成功申请发行专项债券8.00亿元,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9.50亿元,为缓解财政困难、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四是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力度。通过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处置公安大楼、公租房经营权出让等措施,全年实现土地出让268.39亩,土地出让收入2.99亿元,盘活存量资产2.14亿元。
(二)持续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在财政收支形势严峻的情况下,统筹资金确保民生投入,全年民生支出26.5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3%。一是提升社会救助兜底。累计支付社会救助资金2.10亿元,用于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养老体系建设等支出。二是支持教育优质发展。累计支付教育资金8.43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支持红塔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迎检。三是推进医疗领域改革。累计支付卫生健康公共服务资金3.18亿元,用于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有效满足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四是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累计支付农业资金2.92亿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粮食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五是补齐城市设施短板。累计支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77亿元,用于城市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城市品质提升,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三)聚焦风险防范,统筹发展和安全。一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的原则,进一步压实“三保”主体责任,坚持“三保”在预算编制和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同时,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工作机制,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库款保障和运行监控,及时预警、妥善处置可能存在的风险。2023年,累计支付“三保”资金18.10亿元。二是持续强化债务管理。制定化债总方案及5个子方案,按照“一债一策”的原则,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资金来源、时限要求、资产清查盘活等化债措施要求,有效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强化政府法定债务限额管理、到期本息的预算管理、企业债务系统性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度,禁止违规举债,有效化解存量,严防增量,2023年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0.99亿元,清欠中小企业欠款2.43亿元。
(四)深化财政改革,夯实财政管理基础。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轻重缓急,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全年压减预算2.97亿元;“三公”经费累计支出0.08亿元,同比下降27.7%;清理和压缩临聘人员开支0.05亿元,压减人数354人,压减比例6.0%。二是规范资金审批流程。制定印发《红塔区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按照资金属性分别制定相应的审批和拨付程序,严格区分资金渠道和支出界限,严格落实资金拨付审批责任和单位支出管理责任,防止资金支出的随意性、盲目性,切实维护预算管理的严肃性。三是全面推行电子票据。2023年,红塔区使用“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预算单位126家,社会团体9家,全区30余家执收单位已完成线上收缴,共开具非税票据(电子)62,671张,开票金额3.68亿元。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通过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做好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强化事后绩效评价。2023年完成项目绩效评价7个,总金额7.16亿元。
(五)加大财会监督,切实维护财经秩序。一是严肃开展“清源行动”,统筹推进全区财政资金监管部门检查、财政专项检查、问题整改等各项专项检查工作,2023年,共检查上报问题12个,整改完成问题12个,制定发布制度性文件2个。二是强化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考核、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2023年,全区共公开政府预算1个、决算1个、部门预算156个、部门决算172个。三是压实审计、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进行跟踪问效,确保“销号”及时。抓实财政往来款清理消化,2023年财政暂付性款项较年初减少0.85亿元,下降6.84%。四是自觉接受人大审查监督,配合做好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预算初步审查、预算执行监督、预算绩效审查监督、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等工作。同时,对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抓实审议意见的整改工作。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区人大有关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审计也揭示了相关问题。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坚定破题的信心,慎终如始的定力,踔厉奋发的状态,勇毅笃行、承压奋进,为红塔区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监督索引号53040203100011111
3-3-2023年红塔区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pdf
4-玉红人发【2024】33号_关于批准红塔区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的决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