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全称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所有车主必须购买的强制性车险,用于分担车主在交通事故中的损失和赔偿责任。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06年3月,国务院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制度自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规定,我国车辆交强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例如,小王为新车投保了交强险,保险生效时间是2024年6月1日零时起,那么交强险在2025年5月31日24时后到期。
交强险到期后及时续保很重要,没有续保车辆继续上路行驶,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和巨大的风险。没有购买交强险的车辆,在上路后,会被依法扣留车辆并予以处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要承担所有车辆损失,而且还要被追究相应的民事以及刑事责任。未能提供交强险凭证的车辆,在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年审)时,不予通过检验。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交强险脱保3个月后,再去续保便不能享受打折优惠,只能按照第一年标准保费来缴纳;3个月内,续保仍可享受上个年度的折扣优惠。因此交强险及时续保很重要,一般在到期之前的40—50天内可以提前办理交强险续保手续。交强险首次缴纳的费用是机动车强制性保险基础费用,全国统一定价为人民币950元,但交强险的价格是根据车主的驾驶习惯和过往出险记录波动的。
云南交强险的基础保险费为950元,根据上一个年度是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会有所浮动。具体来说,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浮动比率为-25%,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浮动比率为-35%,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浮动比率为-45%。相反,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浮动比率为0,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浮动比率为10%,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浮动比率为30%。
交强险自实施以来,保障功能持续加强,服务质效不断提升,充分体现了“保民生、保基本”的功能定位。(通讯员 郭鹏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