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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8家公立医院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2个月累计为患者节约费用13万余元

在一家医院做了检查,到另一家医院却得不到承认,重复检查一直是患者就医面临的烦心事。现在,这样的烦心事已经不存在了。记者从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为避免重复检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我市于今年8月全面启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截至10月12日,已累计为患者节约费用13万余元。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为“解决重复医学检查检验加重群众负担问题”具体实事,稳步推进我市三甲医院检查检验结果全省互认以及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全市互认工作,我市多次召开检查检验互认工作部署会、推进会,指导医院完善制度建设及质量评价工作,实地督促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目前,我市在省级互认项目基础上,增加了乳酸脱氢酶、胆碱酯酶2项,第一批互认项目共42项。其中,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7项,包括常规X线检查项目、无需实时动态观察的X线造影检查项目、CT平扫及增强扫描项目、磁共振扫描项目(头颅、脊柱及四肢大关节平扫)等;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35项,包括临床生化检验项目18项、临床血液检验项目10项及临床免疫检验项目7项。互认范围为:全市3家三甲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玉溪市中医医院、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相关检查检验结果在全省范围互认,全市25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相关检查检验结果在全市范围内互认。

据统计,截至10月12日,患者享受“云南省互认”602人次1606项,节约费用69143.47元;“玉溪市互认”677人次2200项,节约费用62415.27元。下一步,我市将加快“健康大脑”和“云医院”项目建设,争取实现全域范围内信息系统的无缝对接,确保检查检验数据准确、及时传输和共享,督促全市医疗机构落实好对其他医院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工作,以更高质量服务群众健康。(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黄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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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玉霞   审核:刘燕   终审: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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