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23年,李先生驾驶王先生的轿车在变道过程中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方先生发生碰撞,导致方先生受伤并住院治疗。经调查发现,李先生在事故发生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并且被认定为全责方。方先生因多处骨折接受了手术治疗,医疗鉴定结果显示构成八级伤残,建议护理期85天、营养期60天、误工期300天,实际住院50天。王先生为其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15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但将车钥匙随意放置在其经营店铺内,允许包括李先生在内的人员随意取用。
法院最终判决全责方需向方先生支付总计约4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涵盖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及财产损失等。根据判决,保险公司首先从交强险限额内赔付18万元,并有权事后向李先生和王先生追偿;剩余约22万元则由李先生和王先生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在此案件中,由于李先生无有效驾驶执照,保险公司不承担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责任。王先生作为车辆所有人,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他将车钥匙放在店铺内,允许包括李先生在内的人员随意取用,未对驾驶资格进行审查,也未尽到车辆管理义务。
风险提示
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发生事故后,肇事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重时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因此,驾驶机动车必须持有有效驾驶执照。车主在借车时应核实借用人是否具备驾驶资格,避免随意借车,减少法律和经济风险。(通讯员 郭鹏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