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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发展进行时|以高水平的生态保护成效支撑玉溪高质量发展

——解读《玉溪市生态环境改善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提升生态环境品质是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只有把生态环境保护好治理好、把生态优势发挥出来,高质量发展的根基才会更加牢固。近日,我市印发《玉溪市生态环境改善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未来三年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细化和安排,同时还明晰了2025年全市重点任务清单。结合《方案》,《玉溪日报》就相关工作开展重点进行了摘登和解读。

锚定目标 精准发力

《方案》提出,要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以建设美丽玉溪为目标,以“三湖”保护治理为重点,制定并组织实施玉溪市生态环境改善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全面有效提升,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加优美,发展更可持续。

聚焦重点 综合施策

《方案》提出,一要动真碰硬抓实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方案》指出,玉溪要用三年的时间,扛牢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推动《杞麓湖督察问题整改专项方案》13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抓紧抓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曝光典型案例和督察报告涉及玉溪问题整改,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超期问题和杞麓湖典型案例4项措施整改,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

二要深化湖泊保护治理。到2027年,杞麓湖流域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5%以上;星云湖和抚仙湖流域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均达7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均达95%以上;“三湖”流域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均达100%。为达到以上目标,《方案》提出了具体举措,未来三年,我市将聚焦“三治一改善”,突出抓好杞麓湖水质脱劣攻坚,实施截污治污系统全覆盖行动,“一湖一策”精准截污治污;实施农业面源污染全防治行动,优化种植结构,发展设施农业,深化“四减”行动,分区管控畜禽养殖;实施河道水质全提升行动,采取控源截污、引流堵口、清淤清障等措施,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实施生态修复全加强行动,完成星云湖、抚仙湖核心区设点经营区域划定,强化湖滨区域生态环境管护,常态化开展“一进七清”,深化拦蓄带管理,网格化管理泵站闸门,精准调度拦蓄带水资源,加快完善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闭环体系;实施管湖治湖全参与行动,深化“党建+河(湖)长制”,示范带动社会力量主动参与节约用水、餐厨垃圾收处、种植结构调整、畜禽养殖退出等工作,加强湖泊保护治理项目管理,推进智慧化监管平台建设,构建“1+N”湖泊保护政策体系。

三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未来三年,玉溪将通过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协同控排减排,确保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5%以上,坚决防范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发生。《方案》明确未来三年我市工作主要任务,分别是加大南盘江、元江干流(玉溪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推进“护饮水”专项行动,抓好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问题整治、水质监测及风险管控;坚持源头防控与风险防范并重,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从严管控化工等行业重度污染地块的规划用途,确保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四要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案》中明晰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对重点任务进行了具体的细化。《方案》表明,未来三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等部门牵头,联合相关单位部门和党委、政府,以规划为引领,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补齐城乡基础设施短板;巩固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成果,常态化、一体化推进国土绿化与城乡绿美建设,打造绿美玉溪特色品牌;统筹“千万工程”、美丽乡村建设星级管理,到2027年建成“千万工程”示范村(行政村)70个以上。

五要全力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方案》中强调,我市要在三年内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以红塔区林业碳汇试点建设稳步推进全市林业碳汇工作;加快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全面布局“风光水储”多能互补体系,构建“清洁能源+智能电网+储能”绿色能源发展格局等,要通过三年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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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记恒   审核:刘燕   终审: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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