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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发展进行时丨以稳的良好局面保障高质量发展

——解读《玉溪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是高质量发展的“安全阀”。只有着力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高质量发展的步子才能迈得更加稳健。在全市“干字当头 稳字托底 干部示范”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中,针对如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市委作出明确部署并出台《玉溪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结合《方案》内容,记者为您解读。

锚定目标扎实干

《方案》明确,实施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我市将从解决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出发,强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盯牢三年目标,坚持“四管四必须”原则,系统抓、整体抓、源头抓、持久抓,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具体三年目标为:2025年夯实基础抓突破,2026年巩固拓展抓深化,2027年全面提升抓长效,最终实现“党建引领规范化、平台融合一体化、治理主体多元化、服务群众精细化、平安创建系统化”目标。

聚焦重点抓落实

在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方面,通过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高质量抓好基层换届选举工作、向75个乡镇(街道)选派挂职副书记等一系列具体举措,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运行,压实各级党组织抓基层治理责任,着力破解“小马拉大车”等问题,推动多元力量参与基层共治,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扎实推进“查风险、除隐患、保稳定、促发展”专项行动。按照“12386”思路,坚持“行业垂直到底、县区横向到边”,聚焦所有领域、所有地区,分行业、分县区,对各级各类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推进四级综治中心提质增效。坚持力量盘活、平台融合、机制整合,推进四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构建市级统筹协调、县级“一站”化解、乡级“实战”运行、村级“一线”预警大综治格局。依托省、市平台建设,优化综治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及应用。进一步做实村(社区)综治专员队伍,加快探索网格员队伍专职化建设。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行政执法能力是关键。为此,我市将强化重点领域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和“三定”法定职责,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社会的能力,以高水平行政执法推动法治玉溪建设。

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方面,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完善风险预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联动处置机制,加强“警校”合作联动,健全“家校社”联防联控,全力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协调体系。

在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方面,我市将搭建一体化信息研判平台,构建从研判、调度到监督服务的全流程闭环管理。通过建立与政法、信访、教体、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互通等工作机制,推动风险隐患实现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在开展三年行动中,我市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进一步深化宗教领域问题治理,提升宗教事务治理能力。此外,还将压实各级各部门普法责任,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对象,量身定制“普法菜单”,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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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竣华   审核:陶晓兰   终审:马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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