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新春伊始,市委打响了“干字当头 稳字托底 干部示范”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发令枪,其中,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市委明确提出,着力实施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要从解决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出发,强化1个引领、盯牢3年目标、坚持“四管四必须”原则,系统抓、整体抓、源头抓、持久抓,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以“稳”的良好局面保障高质量发展。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安康。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可推动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筑牢市域安全稳定屏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固支撑。
当前,我市在社会治理方面,问题突出、短板不少,风险隐患较多,既需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更需要进一步深化系统治理,必须把统筹发展和安全时时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 ,重塑重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筑牢市域安全稳定的坚固屏障。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要大力推进党建引领。要按照“建强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要求,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运行,减负赋能,着力破解“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和服务群众功能结合起来,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深化“扩先提中治软”,排查整顿矛盾纠纷突出、信访多发、组织动员能力弱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全面加强党在社会治理领域的核心领导作用,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要不断优化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要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推动各级各方增进协同配合;要深入推进“查风险、除隐患、保稳定、促发展”专项行动,及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进一步深化宗教领域问题治理,提升宗教事务治理能力;要坚持力量盘活、平台融合、机制整合,全力推动四级综治中心高效运转,抓实基层治理,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严管合法,严打非法,以高水平行政执法带动法治玉溪建设;要管好用好驻村工作队、基层治理专干等群体,壮大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者队伍,积极推动建立广泛的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实现群防群治、共建共享,不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民生保障要兜底增温。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要把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结合,持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群众创造更有温度的幸福生活。要千方百计稳就业,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让更多人就地就近就业;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提高农民收入;要抓实教育、医疗、“一老一小”等民生实事,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是我市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全市上下要团结一致、坚定信心,奔着问题去、围着目标干,以更加精准的举措、更加务实的行动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让玉溪呈现出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