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应总结成功经验,立足各村自身资源禀赋,根据集体经济的发展阶段,选择合适的项目,通过横向组团、纵向共链的方式,培育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优势。
□ 陈喻
峨山县大龙潭乡探索“整乡推进、抱团发展”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引导全乡7个村筹资入股成立两家乡集体经济投资运营公司。靠着公司分红等收入,近两年7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均超30万元,实现了村集体经济从无到有、从有到优。(详见2月27日《玉溪日报》第二版相关报道)
村强,则民长富;民富,则国久安。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的重要举措,是凝聚党心民心、巩固执政基础的重要抓手。玉溪重点聚焦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找准症结,精准施策,推动全市村集体经济整体增量提质。去年,全市所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15万元以上。峨山县大龙潭乡坚持“党建驱动、公司带动、产业拉动、示范促动”,走出一条“整乡推进、抱团发展”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是玉溪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一个典型案例。
大龙潭乡的主要做法是成立农业公司和商务公司,做好各村连片荒山土地流转工作,用于重点项目——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班德、下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获取土地流转租金,并为村民争取发电厂建设、维护就业岗位;建成红河谷-绿汁江(峨山)现代烟叶烘烤及雪茄烟晾制中心,带动1000余人就地就近就业,成功申报雪茄烟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大龙潭乡“村村联合”“村企联合”,以产业发展为依托,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推动土地流转、发展烤烟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壮大集体经济,取得了多重效益,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大龙潭乡的经验表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既要盘活闲置资源,又要做强经营主体。在玉溪,这种“整乡推进、抱团发展”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客观看,当前玉溪还有一部分村集体经济主要依赖土地收入,缺乏稳定的经营性收入来源,“造血”能力不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应总结成功经验,立足各村自身资源禀赋,根据集体经济的发展阶段,选择合适的项目,通过横向组团、纵向共链的方式,培育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优势。此外,还需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大胆尝试集体经济的新业态、新形式,为集体经济经营人才拓展发挥才能的空间。着眼玉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未来,还可以通过资源整合、产业升级与制度创新,与农业基地、文体旅融合相结合,发展乡村康养、旅居等新业态,拓宽村集体增收渠道。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非一朝一夕之功。如何实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增长,是乡村全面振兴的一项重要课题。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党建引领、市场驱动与群众参与,整合资源与政策优势,才能走出一条符合时代要求、具有本地特色、切合基层实践的发展之路,持续做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