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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举措治理城乡生活污水

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是推进乡村振兴、改善人居环境的关键之举。近年来,玉溪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云南省关于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改善提升有关要求,将治理城乡生活污水作为改善人居环境的关键任务,系统谋划、扎实推进,努力打造群众满意、乡村美丽的污水治理模式。

玉溪市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紧紧围绕政策导向展开。从中央到省级,多项政策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出明确要求,玉溪市积极响应,出台《玉溪市“干字当头 稳字托底 干部示范”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设定了清晰的治理目标。

在治理过程中,玉溪市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治理新模式。对于聚集程度高、紧邻城镇的村庄,采用纳管模式,将污水输送到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无法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村庄,则采用集中收集模式,统一收集后通过独立处理设施处理。住户分散的山区、丘陵地带,多采用分散收集模式,而对于山区半山区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村庄,资源化利用模式成为首选。

针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缺乏资金保障、管理意识不到位等问题,玉溪市科学系统制定后续工作计划。在组织领导层面,构建党政“一把手”带头、层层负责的工作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让群众成为治理的参与者与监督者。在治理策略上,坚持分区分类治理,对湖泊流域等环境敏感区域,严格要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区域则以资源化利用优先,选择符合实际的治理模式。在设施运维管理方面,打造“六位一体”运维体系,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推动建立收费机制,保障设施稳定运行。在资金筹措上,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探索村民缴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破解资金难题。

“目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4.32%,全省排名第四,已完成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311个行政村环境整治。”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雪波介绍,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强设施运行监管,推进“三湖”流域截污治污。(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高乾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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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记恒   审核:刘燕   终审: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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